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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海销户类公积金提取材料

发布时间:2023-07-10 01:23:03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关键词汇:北海公积金提取材料,北海公积金销户提取,北海销户类公积金提取材料

内容简介

销户提取材料:1、离休、退休的提供本人离、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;2、出境定居的提供离职证明及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;3、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职工需提供到辖区外工作的证明;4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

销户提取材料:

1、离休、退休的

提供本人离、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;

2、出境定居的

提供离职证明及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;

3、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

职工需提供到辖区外工作的证明;

4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

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

5、与单位终止劳动、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、人事关系的

提供劳动关系解除书,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;

6、死亡、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

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(户籍注销证明)、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;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。

7.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

1.填写规范的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(一式三份)。

2.身份证(携带原件,用A4纸复印一份)。

3.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发放的家庭特困证明(携带原件,用A4纸复印一份)。

4.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